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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科普(2020年高职单招问题科普)

为做好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职单招工作,绵阳市教育考试院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整理有关高职单招答考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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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高职单招”?

高职单招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简称,即高职单招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自主设置考试科目,自主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和面试、评价,自主划定录取标准、自主录取。


2.高职单招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3.考生报名参加高职单招,需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需注意,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疫情防控最新安排,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前期的网上报名阶段时间延长,学校确认阶段时间推迟。


网上报名阶段: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an.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确认阶段: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高职单招院校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名确认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这里需特别提醒的是,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4.2020年绵阳参加高职单招的院校及计划?

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20年绵阳共4所省属高职单招院校将在我省开展高职单招工作,它们分别是: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一景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和绵阳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及《2020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高职单招计划属普通高职(专科)计划。高职单招计划纳入各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公布后原则上不再增加。


5.高职单招的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分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由学校自行组织。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技能综合测试:文化考试结束后,学校随即组织进行技能综合测试(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学校参照对口招生实行职业技能全省统考专业的《考试大纲(2019年版)》实行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考试。


6.高职单招的录取办法是什么?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根据疫情变化,如有时间上的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的为准)。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7.考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高职单招信息?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高职单招的权威官方信息。


1.高职单招院校的官方网站;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

3.《招生考试报·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4.绵阳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8.对高职单招工作的信息公开有哪些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为做好2020年的高职单招工作,我省有哪些严格管理的措施?如何查处招生违规行为?

各地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高职单招工作的指导。各类中学应积极支持和鼓励考生报考,不得干涉和误导考生选报学校,严禁为高校组织生源和参与不正当竞争。各高职单招院校应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正当方式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发生违规组织生源、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视情况削减院校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高职单招资格。对在高职单招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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