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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德育分(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继续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同时按省教育厅要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科学招生,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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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邮 编:250103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学校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学校栖身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毗邻蟠龙山风景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开设52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4564人。

★优秀的学校品牌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

★先进的办学理念学校以“立德树人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建设“创业型高水平商科院校”为目标愿景,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冷链暖心、软商硬做,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卓越的人才培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16年“互联网+水产品无水保活物流集成技术”项目在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学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唯一的“最佳带动就业奖”,学校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银奖两项,“让机器人畅快奔跑-极创机器人底盘项目”荣获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金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金牌累计位列前茅。

★雄厚的师资力量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团队10个、教学名师9名、优秀教师3名,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4个、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2名、山东省十佳辅导员4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齐鲁最美教师1名。

★丰硕的教学成果学校主持教育部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教学资源库、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教学资源库4个建设项目,建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8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课程6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占地2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学校资产总值10亿多元,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部分实验实训设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学校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依托鲁商集团,学校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

★突出的就业优势学校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多学期、职场化、协同式”“双业融通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形成了“1+1+N”的校企合作模式,与华为公司、阿里巴巴、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电科第55所、华住集团、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广泛的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美、澳、韩等多个国家的20余所高校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海外设有中澳跨境电商学院、中泰国际旅学院、中泰国际商学院等海外办学项目,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与国际接轨。开设中澳会计、中澳国际商务、中马电子商务、中马商务管理、中韩旅游管理、鲁台物流管理等6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出国门就可接受国际化的教育,毕业后可赴国境外深造。学校每年公费资助出国境研修学生1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定学校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及考试办法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各专业招收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五)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见本方案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阳光招考平台、学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一)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备注: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十三条 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 年单独招生考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测试形式。

(二)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考试:参加单招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网络在线答辩的方式,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

(三)成绩构成与计算

单招考试综合成绩、综评考试综合成绩满分都为200分。

1.单招考试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2

其中:文化素质成绩由语文(40分)、英语(30分)、数学(30分)三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综评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素质测试×70%)×2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组织考官进行评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由教育厅提供;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四)专业要求

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食品生物技术专业要求为体检受限:无规定传染病;国际商务、应用英语(学前教育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其他专业无专业要求。

(五)退役士兵、运动专长、免试考生考试说明

退役士兵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

运动专长考生,通过邮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运动专长考生资格审核,需参加素质测试,采取网络在线答辩的方式。

免试考生需要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需要参加考试。

(六)其他详细考试安排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媒体等即时发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规则及录取公示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分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类别,合理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素质测试分高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

2.运动专长类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类录取规则:分专业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免试录取

符合本章程第四章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向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提交免试入学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第十五条专业计划调整规则

第二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同时无调剂志愿考生,剩余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及时调整。未完成的单招和综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六条 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在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监督机制及复核申诉

第十七条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部门和考试监督组对该项工作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申诉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诉及成绩复核申请。

(一)申诉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申诉复核时间: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诉复核程序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到学校,并电话联系确认。

(四)申诉复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6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文科类普通专业4800元—5280元每年,理科类普通专业5000元—5500元每年。其中专业注册费按省发改委批复标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改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政策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对照招生考试过程录像逐一对学生进行身份确认,并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待遇

被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学历证书。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单独设置人才培养方案,采用2-6年弹性学制,教学安排根据实际报名、考试及录取情况单独编班或另行安排完成教育培养。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主动向我校联系提出申请,学校将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http://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邮编:250103。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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